女主人公文秀出生在一個幸福的四口之家,家中有父親劇照、母親以及妹妹。故事開始于1975年的 成都,當(dāng)時已是文化大革命晚期,"知識青年上山下鄉(xiāng)"的運動依然在持續(xù)。作為知青的文秀報名到四川邊遠地區(qū)參加工作,一開始文秀在某個場部的奶牛場工作,后被組織選中跟隨藏民老金學(xué)習(xí)牧馬。老金早年在一場藏民的打斗中被人割掉生殖器,并無一般男人的性欲妄念。老金對這個十幾歲的純真小姑娘疼愛有加,為她打水、挖浴池。文秀也愈來愈信賴老金。然而,場部過了約定的半年時間仍然不來接走文秀,令她逐漸產(chǎn)生焦急不安的心理。文秀的脾氣變得暴躁,一股冤恨全向老金身上發(fā)泄。當(dāng)聽說其他知青回城成功后,文秀更渴望家鄉(xiāng),渴望城市的生活,便在供銷員的甜蜜利誘下對他獻上貞操。老金雖然明知文秀被玩弄,卻有口難言。未幾,文 秀變成場部那些有辦法的男人輪流玩弄的物件。老金忍無可忍,痛斥文秀出賣自己的身體,文秀竟反唇相譏,"賣也沒有你的份!"文秀獻出自己的身體并未得到回城的機會,反而搞大了肚子,還不知道是哪一個人經(jīng)手的。老金帶著文秀怒氣沖沖大鬧場部,文秀在醫(yī)院得知有人自斷腳趾換來回城機會,也想人為制造工傷的假象回城,但是自己下不了手。文秀將槍交給老金,讓老金開槍,最后老金在絕望之下射殺了文秀再與她殉葬。[1]